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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企业旗下子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略)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略)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2采购单位:(略)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略)
中核(上海)(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略)发展需要,(略)股权,(略)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略)相关情况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略)共10家,2023年末总资产合计约25亿元,净资产合计10.6亿元(数据来自2023年审计报告)。
(略)主要业务均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所在地分别位于辽宁、山东、河南等地。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为采购人:(略)
1、配合完成采购人:(略)
2、协助采购人:(略)
3、按照采购人:(略)
2.2服务期限
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止
2.3服务地点:(略)
北京、(略)所在地(如需)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5最高限价
(略),最高40万元,超过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略)的可能,(略)服务范围报总价,(略)的服务单价(报价清单中单列该价格)。该单价可与总价无关联,仅作为合同执行中价格结算调整的依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内(附证明材料,并盖公章确认)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二项国有企业收购水务资产的类似法律尽调、咨询服务案例(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应案例协议(协议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4)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至少具有一项作为签字律师为国有企业收购水务资产提供法律尽调、咨询服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略)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略)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略)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7月2日18:30—2024年7月5日18:30
4.3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略)
(略)(https://(略))进行发布。(略)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略)注册的,(略)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略)-供应商服务)。
(略)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略)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略)名称:(略)
5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略)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略)
(略)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8日13: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略)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
采购单位:(略)
7谈判时间和地点:(略)
7.1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8日13:3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略)
7.2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略))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略)
9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puyuan.com
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异议接收方式:(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10其他说明
10.1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略)
10.(略)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单位:(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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