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
(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
(略)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2.2竞争性磋商范围:
(略)产
(略)运营理念,结合各项目产业定位
(略)特色,
(略)打造科技创新港(孵化器)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孵化器的搭建以及日常运营,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招引入孵企业,引进创业导师和服务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服务、孵化服务,负责申报并
(略)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资质等。磋商范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源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供应商至少具有1个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孵化器(产业园)项目的案例(以相关证明为准);
3.3供应商至少具有1个孵化器(产业园)项目(1万平米及以上)运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4供应商未被“
(略)”网站(
(略).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信息填报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每日9:00-16:30(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
(略)@126.com邮箱:
(略)
(1)营业执照;
(2)符合本公告3.2条要求的证明;
(3)符合本公告3.3条要求的业绩合同;
(4)“
(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
(略)
(6)供应商信息一览表(供应商名称:
(略)
备注:1)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
(略)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
(略)
3)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5
监督部门:
(略)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
(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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