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2024)黔0324破10号贵州瑞溪水泥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我是债权人我是投资人我是管理人设为首页收藏
首页债务人信息公开案件公开公告裁判文书新闻动态典型案例
(略)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公开时间:44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浏览次数:36次
打印分享
(略)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略)全体债权人:
2024年07月01日,(略)的申请,作出(2024)黔0324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略)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07月01日作出(2024)黔0324破10号《决定书》,指定贵州遵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略)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之有关规定,就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01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按公告要求提交债权资料。申报地点:(略)
二、申报债权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财产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略)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债权人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补充申报需要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收取标准,管理人参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四、贵州省(略)召开第一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
五、债权申报方式:(略)
1、可到现场进行申报或通过邮寄方式:(略)
2、债权人也可将完整的债权申报材料制作成电子扫描件,通过添加律师微信:(略)
3、联系方式:(略)
陈律师(略)
六、申报债权要求及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盖章(签字)的债权申报表。申请表中需说明债权数额、债权形成的时间、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及债权性质等。
(2)提交债权申报资料清单,并按债权申报资料清单内容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各类书面申报材料。
(3)提交送达地址:(略)
2、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交债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略)
破产清算管理人
2024年07月03日


加载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