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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办公大楼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保调试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保调试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保调试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SSGH-JTZA-24-01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6.0万元
4.最高限价:¥6.0万元
5.采购需求:(略)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保调试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配件更换调试及通过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本单位:(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谈判(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谈判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略)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略))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④《关于(略))的规定,对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本项目对其给予价格评审得分的8%的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说明: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同时出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④中任意两种及以上情况时,政府采购享受评审优惠政策按其满足政策条件中最优惠比例进行,且只享受一次,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具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本项目电梯制造单位:(略)
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须装订到正本内;若原件不能装订到正本中的,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编入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谈判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略))、(略)(略).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略)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略)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略)(略)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略)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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