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及等有关要求,2024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略)商务局作为该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购买服务计划
(一)购买主体:
(略)商务局
(二)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资金:公务出行租赁汽车服务按单次出行距离、用车类型、时间计费,由用车处室根据正式发票金额,按照局财务管理规定据实支付。
二、项目情况
为
(略)商务局公务用车日常运转,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流程和局财务内控制度,
(略),选定第三方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机构作为我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供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具备技术咨询、会计事务资质,能够出具评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项目评审。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1年。
五、购买方式: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等有关要求,该项目为自行采购方式:
(略)
六、报名方式:
(略)
参加单位:
(略)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月8日—7月12日)。
八、召开比选会
公示期结束,根据有关单位:
(略)
(略)商务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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