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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安院关于调整检验检测报告和使用标志发放业务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05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有关单位:(略)
(略)召,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践行绿色生活理念,自2024年7月5日起,市质安院将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和使用标志发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检测电子报告和使用标志出具后,将自动推送至申报单位:(略)
二、为保证电梯使用、维保、保险等各类标志外观的一致性,各业务受理大厅将继续提供电梯使用标志彩色自助打印服务。
三、暂未实现电子化的检验检测报告和使用标志,以及设备技术资料、电梯或起重机械标牌等,维持业务窗口发放方式:(略)


(略)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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