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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盱眙至苏皖省界段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1-01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拟建项目
更新时间:2024/01/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1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盱眙至苏皖省界段
淮安盱眙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略)盱眙至苏皖省界段项目全线位(略),线路起于(略),顺接现状金马高速,与G25长深高速交叉,向西与S49新扬高速交叉后,由龙王山水库与(略)城之间穿越,线路向西与G235交叉后,于河桥水库、曹港水库之间穿越,经河桥镇南侧,向西与S331交叉后止于苏皖省界淮峰村附近,(略)(安徽段)衔接。(略)标准,设计车速为12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7米;新建3处互通、2处枢纽、3处匝道收费站、1处(略)(略)。沿线建设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监控通信设施、养护设施等配套工程。
(略)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1年3月9日,建设单位:(略)
2.2023年8月15日,建设单位:(略)
3.建设单位:(略)
4.2023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建设单位:(略)
5.2023年11月27日,建设单位:(略)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对穿越各类生态(略)的路段,应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略)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略)
(略)面,并加强噪声监测,按照《报告书》所述,在沿线23处噪声敏感目标设置声屏障,声屏障总长度不少于10880米;对4处噪声敏感目标25户居民安装隔声窗,运营中期噪声值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略))要求。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噪声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照《报告书》(略)的控制距离,(略)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灰土拌合场、混凝土搅拌站等布置在距离集中居民点200米(略)域,沥青拌合站等布置在距离集中居民点300米(略)域;混凝土搅拌站采取全封闭式作业,安装除尘设备,沥青拌合站采用“等离子光氧一体机装置+活性炭吸附装处理”处理,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合站、预制场和施工便道主要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运营期餐饮油烟配备油烟净化装置;加油站配备油气回收装置。
(四)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工程施工时间,按《报告书》所述,本项目不设置涉水桥墩,不向施工水域排放钻孔灌注桩的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运营期古桑(略)生活污水(略)域污水处理厂,互通收费站、养(略)(略)生活污水,养(略)机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各类废水禁止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略)域。严格落实穿越龙王山水库水源地的各项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略)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略)、收费站、养(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加油站油罐产生的油渣、废油手套、废抹布、油渣及含油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对沿线跨(略)、隔油沉淀池和事故池,加强桥梁护栏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订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完善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七)按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略),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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