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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1-05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标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4/01/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某单位:(略)

我单位:(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WAHBB-F1001
三、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0日
四、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略)

我部下属单位:(略)

/
该项目为入库项目,后续相关开支列伙食费开支
2024年2月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3.单位:(略)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略)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略)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略)
七、(略)
(略)
八、联系方式:(略)
周先生:(略)(略)
地址:(略)
邮箱:(略)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电话:(略)(略)

附件:_3-商务技术要求(副食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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