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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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葫
(略)公安局龙港分局机关食堂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
(略)至
(略)
撰写单位:
(略)
(葫
(略)公安局龙港分局机关食堂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葫
(略)公安局龙港分局机关食堂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略)
一、
(略):JH
(略)016项目名称:
(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每月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2、
(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
(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
(略)(略)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
(略)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
(略)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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