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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34)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关于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北路810号稻香园1幢2单元1203室的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1-05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的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略)的不动产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资格按法律规定审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购买前务必现场勘验、有人居住。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请见评估报告。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本次拍卖,(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出)。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况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安徽(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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