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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路西首路南5号楼1-601号(济南2016005085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济南 发布日期:2024-01-08
所属地区:山东 - 济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山东(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8日10时至2024年2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的房产。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标的信息:
(略):济南(略)号,房屋面积:150.01平方米,所在层数/总层数:6/7,评估价:(略)元。
三、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拍卖方式:(略)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进行限购政策咨询。
2.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略)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在尾款缴纳完成后,向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法院在审查确认后将依法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若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4.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时,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该房产有人居住。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买受人须承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略)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3执恢119号拍卖余款”。
户名:(略)(略)人民法院
(略)(略)(略)29126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城西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1659.html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0
咨询电话:(略)3
拍辅机构:山东司辅(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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