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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光伏建设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黄石 发布日期:2024-01-08
所属地区:湖北 - 黄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全额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0620.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9948.86万元,特许经营权价格为14000万元。
项目利用(略)各政府单位:(略)
2.2特许经营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略)人民政府可控可利用的存量屋顶资源,目前已统计存量资源主要为(略)各政府单位:(略)
2.3特许经营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内容为实施范围内拟建屋顶光伏建设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维护服务。根据(略)行政事业单位:(略)
2.4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关于实施进度,项目可分批建设,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略)(略)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略)与用电单位:(略)
2.5回报机制及供电价格: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内,(略)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经营光伏发电设施,并收取电费:1、屋顶光伏建设项目建设经营企业可向用电用户收取电费;2、(略)电价按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3、自发自用电价由光伏企业和用电企业通过签署能源管理协议确定。
2.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略)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实行有偿授予,中标的特许经营者(社会资本方)需缴纳特许经营权出让费。特许经营权出让费底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中标单位:(略)
2.7项目运作方式:(略)
(1)(略)人民政府授权(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运营中的监督管理。
(2)(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略)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略)
(3)(略)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负责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略)分批投资、建设、运营(略)行政事业单位:(略)
(4)项目分批建设完成并验收后,(略)(略)发电,按照“自发自用、(略)”的模式,(略)向用户、(略)提供光伏发电和供电服务,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略)正常经营,对项目收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在特许经营合作期满后,(略)需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资产完好、无抵(质)押、无偿的移交给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如果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者优先获得特许经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略)
3.6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7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略)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略)(略)”--“市场主体注册”--“(略)本级”--“投标人注册”上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略)上注册指南》,(略)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8日24时,登录“(略)(略)-(略)”下载招标文件。
6.2、若招标时间、地点:(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7.3、(略)络开标,采用的会议软件为“天翼云会议”,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即参会人员)提前用带视频功能的手机或电脑下载“天翼云会议”,并提前自行测试,防止意外出现。(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项目开标时间前30分钟),将本次开标会的会议时间、会议ID及密码和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的文件,用邮件回传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邮箱:(略)
特别提醒:投标人不要使用163、126邮箱:(略)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略)(略)(略))、(略)网站((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相关附件:签章后的采购文件.pdf相关附件:采购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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