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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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2024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鲅鱼
(略)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有效期:
(略)至
(略)
撰写单位:
(略)
(2024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鲅鱼
(略)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鲅鱼
(略)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略)
一、
(略):JH
(略)054项目名称:
(略)
一、服务范围
营口港鲅鱼
(略)(略)域内,由引航员负责引领进出港的中外籍船舶。
二、租赁方资质及义务
1、引航交通船租赁方派遣的引航交通船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适航证书,并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
2、引航交通船租赁方保证引航交通船设备完好且安全适航,并配备随时能出港接替发生故障引航交通船的备用船舶。
3、引航交通船租赁方接到引航作业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引航交通船并告知营口港引航站。
4、引航交通船在接送引航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碰规则、水上交通管理规定、
(略)的各项管理规定,安全文明、谨慎操作,确保引航员登离船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5、引航交通船应按照引航作业要求及时接送引航员,如遇接送引航员有风险时,需及时与引航员沟通,听取引航员建议,选择安全地点:
(略)
6、
(略)、VHF甚高频、雷达等手段了解相关信息及动态,提前与引航员就安全接送事项做好沟通,包括引水梯摆放、航向、航速控制等。
三、交通船数量及参数要求
1、鲅鱼
(略)春、夏、秋三季至少提供2艘不低于700KW的引航艇和2艘主机功率不低于3500KW的拖轮;冬季流冰期至少提供3艘主机功率不低于3500KW的拖轮,流冰严重期至少保证1艘拖轮主机功率不低于4500KW。
四、租用年限及结算方式:
(略)
本次招标租用年限为1年。租金按月结算(月末结算,年底结清),引航交通船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租用期限为1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2、开标时,供应商
(略)(略)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
(略)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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