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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超市场地经营权出租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1-09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略):40:39存证哈希值:903ED0CFFCC6E3847D7E493C4ED653B88F1BD6E325C269DFDE3EC128DFE2F7F8区块高度:(略)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略)场地经营权出租公告
(略)(略)97115)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黑龙江职业学院第(略)、第(略)(略)场地经营权分别对外单独招租。经营范围包括文化学习用品(含打印、复印)、生活用品、百货(不包含通信服务)、小礼品、乳制品、预包装小食品、饮品(成品,不包括现场制作)销售等。
标的一:第(略),出租使用面积277.2平方米。
租期:3年
竞价底价:(年租金)20.94万元
竞买保证金:2万元
竞价步长:0.1万元
标的二:第(略)(略)位于(略),出租使用面积108.33平方米。
租期:3年
竞价底价:(年租金)6.09万元
竞买保证金:1万元
竞价步长:0.1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黑龙江职业学院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资产处置经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已经予以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哈公资评报字(2023)第023号、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8月16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一年租金评估值为20.94万元,标的二年租金评估值为6.09万元。
4.交易方式:(略)
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现场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与出租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沟通确认书》后,再参与本项目竞价环节。
(二)经营要求
1.承租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全部法律责任。严禁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允许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产品,不准超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服务。任何项目不允许使用电器和明火进行加工制售任何主副食品。
2.承租方须确保学生生活商品的正常供应,所经营的所有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价格标签需符合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所有商品须向校方备案经许可后方可出售,出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范围内大型品(略)同类商品的价格(特价商品除外)。
3.(略)线、时间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开学期间及假期的营业时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商品的供应保障。
4.承租方所经营商品、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和(略)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监管规范要求。
(三)租赁要求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学校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文明守法经营。
2.出租标的在店铺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须经学校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方可执行。如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三、特别声明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出租方提供。出租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四、申请人(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
(二)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预包装备案登记、税务备案登记及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五年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职业道德(略)经营业绩,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
4.承租方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
5.近3年在全国至少有3家(含3家)正在高校经营(略)
6.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
(三)承诺方式:(略)
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略)
(四)不实承诺的责任
(略)(略),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参与竞价的,按照违约情况处理。
五、交易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略)(https://(略).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略)”https://(略).cn/“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略)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略)产权交易竞买人》和《(略)(略)》,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承租方登陆“(略)”,选择“(略)”,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提交签章后的承诺书及出租方出具的《现场沟通确认书》、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为竞买人,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六、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4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30日17时3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30日17时30分
(二)(略)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签章后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及出租方出具的《现场沟通确认书》,报名成功并经核验通过后,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略)”,意向承租方须在2024年1月29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略)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月31日9时30分至2024年1月31日10时00分
(四)标的询问期时长:
10分钟
(五)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1月31日10时10分
七、报价规则
1.(略)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即承租方)。
3.本次竞价以加价方式:(略)
4.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若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只有1位竞买人出有效报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即承租方),不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进入询问期。竞买人如在询问期内同意延时竞价,询问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可继续竞价;竞买人如在询问期内不同意延时竞价,则不能参与后续竞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即承租方)。
八、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携带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承租方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凭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承诺书承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作进一步核验。
(二)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略)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合同指定账户。保证金已转成交价款的,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标的的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出租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出租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出租方对承租方有资格要求的,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经出租方进一步核验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出租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资产处置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黑龙江职业学院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略)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人:(略)
(一)竞买人对竞价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略)
出租方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略)
(二)(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略)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业务受理电话:(略)8
技术支持电话:(略)

附件1:
承诺书
致黑龙江职业学院:
我单位:(略)
1、已经知晓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符合项目公告的全部要求;
3、本承诺书内所列内容及承诺事项均为本人(公司)真实意思的表达,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义务。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履约)保证金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公司)弃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重新公开挂牌竞租的,不再参加该项目竞租,并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竞买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名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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