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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河北省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4-01-10
所属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1/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略)”)(略)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83,070.32万元,包含债权3户,涉及本金46,195.00万元,利息36,875.32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3年12月20日)。分布在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浙江金华。
具体分布见下表:序号分(略)债权资产(本金,万元)抵债资产(万元)金额占比
1河南省(略)000
2浙江省(略)000
3河北省石(略)46195.000100%
资产详情详见附件。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略)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略)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略)(略)(略).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略)
该资产包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略)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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