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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佳德拍卖有限公司:建材厂废旧设备、设施一批打包拍卖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发布日期:2024-01-10
所属地区:河南 - 三门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9时(延时的除外)(略)(https://(略).cn)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略)
标的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1
建材厂废旧设备、设施一批
10万元
52万元
注:整体打包,不再称重。参考实物清单,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7日17时前
三、展示地点:(略)
四、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7日17时前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及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2、(略)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4、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如实发布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实地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参拍,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并视为展示期勘验过实物;既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成功的,不得无故取消本次拍卖成交结果,无故要求退还标的物、退还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赔偿。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
7、本公司不接受未实地勘察标的物现状情况的竞买人报名;不接受团体报名。
8、拍卖保证金:10万元(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9、保证金缴纳:
(略)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银行:建行三门峡分行
10、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17时前。
11、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略)支付1.5‰的软件使用费。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拍卖师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图片都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视为对拍卖标的的品质的承诺和担保。
2、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设备清单》、《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务必到现场认真查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3、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略)将自动生成《(项目名称:(略)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公司地址:(略)
八、联系人:(略)
兀女士(略)王女士(略)
(略)
2024年1月10日
受委托,(略)(略)
拍卖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拍卖惯例制定。
第二条:本次拍卖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
第三条:参加本次竞买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在拍卖日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凭有效证件,办妥有关竞买手续后,(略)牌,取得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资格。
第四条:竞买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本次拍卖会竞买的,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五条:竞买保证金是竞买人参与竞买活动的行为保证。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第六条:拍卖人制作的相关文书及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是对标的物概况的一般性描述,仅供参考。竞买人在标的物展示期内须对标的物仔细审查,核实拍卖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一经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自愿承担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七条:拍卖会所涉及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
第八条:本场拍卖会未经声明一律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略)
第九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向拍卖人指定的账户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一定比例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不含在成交价款内。买受人违约的,无权收回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的移交、证照变更和产权过户手续,涉及的相关费用未作特别约定的,有买受人承担。
第十一条: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处置不当引起的纠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本公司做为委托人和竞买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和竞买人,委托人和买受人的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凡参加竞拍者,即表明全部了解本规则,并自愿履行本规则的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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