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的2024年2月~2025年1月工程材料——4.5%水泥稳定碎石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2024年2月~2025年1月工程材料——4.5%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
(略)受招标人:
(略)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96万元(若实际送货价超过200万元时,合同结束,甲方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工期:具体材料进送货时间按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为准,接通知后必须将所需材料按时送至指定工地现场,每延误一次扣材料款总额的0.5%。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范围:4.5%水泥稳定碎石,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单位:
(略)
5.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月1日至今的相关4.5%水泥稳定碎石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经营人或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6.投标人承诺所供材料材质、强度等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实际供货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格式详见第五章)
5.7.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5.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5.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
(略)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略)
特别提醒:
(略)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略)
9、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
(略)址及栏目“
(略)(略)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价(除税)最低者中标,总价(除税)=含税价/(1+增值税专票税率)。除税总价相同时,抽签决定,
(略)为准。
招标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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