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4〕1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
(略)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6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人民政府:
你市《关
(略))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6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略)、新洋街道。
(略)复垦形成农用地0.3128公顷(其中耕地0.3070公顷);
(略)总规模0.542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3094公顷(占用农用地0.3094公顷,含耕地0.2572公顷)。
二、同
(略)0.542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
(略)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
(略)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
(略)”及时做好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1月11日印发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汪璇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4259_Y028oU.png) |
【联系电话】 |
13335654237 |
【客服微信】 |
133356542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