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4〕13号
(略)项目(
(略)(略)增减挂钩2023年第2115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人民政府:
你市《
(略)项目(
(略))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项目(
(略)王镇、龙冈镇。
(略)复垦形成农用地3.5618公顷(其中耕地3.3548公顷);
(略)总规模3.930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3.546公顷(占用农用地3.3639公顷,含耕地2.5568公顷)。
二、同
(略)3.930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3.9301公顷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略)项目。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
(略)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
(略)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
(略)”及时做好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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