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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发布日期:2024-01-16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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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略)(略)-6/(略)发布机构城管局发布日期(略)
(略)淮城管〔2024〕3号主题体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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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环节有新突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涉及我局组织机构职能、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执法信息、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略)建设,根据《2023年(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权力清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开、双随机抽查、公告公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略)上公开综合考评等内容。(略)站和微信:(略)
(五)监督保障情况。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调整(略)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派员(略)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略)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略)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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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把关还需要进一步严格;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各相关处室梳理业务线上的主动公开事项,由局办公室统一分类归口,实现栏目化、清单化。细化不予公开的范围,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以制度引领,通过不断实践和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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