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本院将于2024年2月7日10时至2024年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网址:
(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北省
(略)。
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3.28平方米;评估价:79万元;起拍价:44.2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4万元;
特殊说明:房屋未腾退,腾退困难,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二、税费负担: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该期限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其他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
(略)
三、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
(略)
预展时间:本标的物暂不组织预展。
四、拍卖方式:
(略)
五、保证金支付方式:
(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31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九、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31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2024年2月23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的数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15执恢189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
(略)(略)】。(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
(略)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略)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
(略)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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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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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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