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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1-19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1/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年3月10日,(略)(略)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略)(以下简称“(略)”)破产清算案件,2022年8月4日指定(略)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略)破产管理人。2023年8月18日,(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略)印章、证照、财务账簿及财产证明材料,(略)可能存在隐性债务风险,(略)资产、负债、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调查,最终制作并向法院备案《(略)重整指导性安排》(以下简称“重整指导性安排”)。重整指导性安排初步确定采用“反向出售式”(略)进行重整,即“(略)主体资格,(略)名下保留重整资产及不宜剥离、平移的债务,非重整资产及非保留债务剥离、(略),重整资产的投资对价扣除用于清偿保留债务的清偿款后,将剩余投资对价款以及其它未纳入重整资产范围内的资产予以剥离、平移。(略)(略)剥离、平移出的债权债务、资产和负债,进行破产清算。
(略)破产重整程序,(略)重整资源,管理人拟以“重整指导性安排”(略)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略)成立于1999年9月28日,登记机关(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民用建材、钢材、木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略)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略)原股东为尹红、(略)(简称“中企国际”),前者持股比例为8.336%,后者持股比例为91.664%。2014年9月18日,尹红、(略)(简称“(略)”)名下。2014年10月13日,(略)100%(略)(简称“(略)”)名下,(略)工商登记持股100%的股东。
(二)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略)开发的“久长花园项目”(又称“汤House项目”、“久长花(略)49幢全部已完工,大部分已交付使用,现仍有84户房屋需要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房屋主要集中(略)(略)名下。另外,(略)名下登记的房屋中有7套存在抵押,其中有6套房屋未签订预售合同(其中1(略)签登记信息,但已抵债给债权人,此债权人将此房出售给当前房屋占有人),另有1(略)签登记信息。
久长花园项目范围内未开发土地(略)房和原小学、幼儿园规划所在土地。目前,久长花(略)已开发完毕,房屋已全部交付,基础设施除部分供水、安保基础设施需完善外,其他已基本完善;北区存在水、供暖、安保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情况。(略)名下未开发的土地(不含小学、幼儿园用地)及7套房屋存在登记抵押情形。
(略)开发的“翠柳居项目”(又称“翠柳(略)高21.25米,层数6层,现实际建有砖构造房屋7幢,其中4幢已完工,部分交付,另有3栋已封顶,未完工。因建设手续不完善,翠柳居项目已开发的房屋均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且项目目前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以及物业服务均未(略)政标准。
(三)资产情况
(略)印章、证照、财务账册及财产有关证明材料,(略)资产进行全面审计,综合管理人调查情况,(略)的财产主要包括极少量货币资金、土地、房产、车辆以及或有资产。
1.货币资金
(略)名下开立的账户共计30个,账户余额为9749.92元,其中3个账户为正常户、3个账户为久悬户、24个账户已撤销或注销。
上述正常户、久悬户经管理人申请,现处于冻结状态。
2.土地及房产
(略)调查并结合债权审查情况,(略)名下登记的土地、房产情况如下:
(1)土地资产
①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开发使用情况
(略)对3块土地享有土地使用权,分别为久长花(略)(以下简称“翠柳(略)土地”)。以上证书管理人均未接管到原件。
久长花(略)房及原规划小学、幼儿园所在土地未开发外,其他已全部开发并交付完毕,多数业主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翠柳(略)房2栋,各6层。但实际建筑规模为4万平米,共有7栋,各6层,分南北两部分,其中南侧已建成4栋192套房部分已交付,北侧3栋,共计17个单元,204套房屋。因建设手续不全,已建部分无法办理后期开发手续和权属证书,除市政用电外,基础设施不(略)政要求。
②久长花(略)未开发土地及地上工程情况
久长花(略)所在地块上的基坑工程面积为4199.56㎡。
(2)房产(久长花园)
(略)调查并结合债权审查、调查情况,(略)不负有权属转移登记义务的房产包括久长花(略)1栋及民用住宅房屋5套,5套民用住宅房屋面积共计1077.35㎡。此5套房屋上均有抵押,其中1套可能存在权属争议。
3.车辆
(略)名下共有7辆机动车,均处于查封状态。7辆机动车中,管理人仅掌握1辆机动车,此辆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其余6辆机动车管理人均未控制,且有5辆机动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4.翠柳居项目
(略)开发的“翠柳居项目”现实际建有砖构造房屋7幢,其中4幢已完工,部分交付;(略)房2栋,建设规模计10495.37平方米,楼高21.25米,层数6层;另有3栋已封顶,未完工。翠柳居项目中南侧已建成4栋,共计192套房屋,部分已交付;北侧3栋,共计17个单元,204套房屋,未交付。因建设手续不完善,翠柳居项目已开发的房屋均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且项目目前的供水、供热、供气以及物业服务均未(略)政标准。(略)现场调查得知,翠柳(略)土地上不存在抵押。
5.或有资产及其他隐性资产
(略)的或有资产为:2021年12月30日,(略)高管于玲、尹红、徐萌萌、孟宪利、(略)(略)为被告,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损害赔偿纠纷案,主张赔偿238,047,992.36元,而存在胜诉而取得或有资产的可能。后经管理人申请,(略)、衷向东为被告,参加诉讼。现该案被驳回起诉,管理人在条件成就后将继续起诉,如胜诉,(略)名下的债务。
(略)可能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其他隐性资产,后续如经确认,将依法予以处置分配。
经评估,(略)久长花园未开发土地、(略)名下的房屋及车辆清算价值为2.13亿元,翠柳居项目土地未纳入重整资产范围之内,但其上全部权利及义务均作为重整必要内容。
(四)负债情况
(略)财务账册,(略)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略)负债情况以法院最终裁定批准情况为准。
二、报名基本要求
(略)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2.具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及经验;
3.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重整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负担投资本项目的启动资金及对价给付资金或具备相应的融资能力(管理人可能将视实际情况,要求报名人提供进一步履约能力的证明);
4.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6.报名人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与战略投资人,投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第1、4、5项条件,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略)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整经验、(略)项目处置经验、不良资产处置经验、代建经验的报名人。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截止
报名地址:(略)
报名文件接收邮箱:(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提交初步报名文件
1.初步报名文件的内容要求
向管理人提交的初步报名文件需包括
(1)关于满足“二”中所涉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以下全部内容:
①报名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报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报名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④报名人联系方式:(略)
⑤报名人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⑥报名人近三年审计报告;
⑦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
⑧关于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
⑨保密承诺函。
2.初步报名文件的形式要求
(1)盖章
报名文件中(1)及(2)中③、⑧、⑨项文件需在落款处明确报名人并加盖报名人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他证明文件均加盖报名人单位:(略)
如报名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组成单位:(略)
(2)文件提交
报名文件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提交报名材料清单(盖章),密封后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如以邮寄方式:(略)
(三)初步审查
(略)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资质要求,如符合,管理人向其发送关于初步报名成功的通知(电子版),(略)重整意向投资人身份并发送“重整指导性安排”,与重整意向投资人针对“重整指导性安排”等进行初步沟通。
(四)资料获取:(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身份确定后5日内,(略)基础材料并与管理人进行重整意向投资竞争性谈判。
(略)与重整意向投资有关资料的提供方式:(略)
(五)兜底重整意向投资人及报名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结束后,根据管理人通知,重整意向投资人以密封方式:(略)
“兜底投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兜底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
未取得“兜底重整意向投资人”身份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无需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略)(略)络公开竞价活动。
四、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权利
1.(略)基础材料;
2.向管理人申请协助开展与重整意向投资尽调工作有关的工作;
3.与管理人就意向投资事项进行竞争性谈判;
4.参与兜底重整意向投资人选定的报价工作;
5.(略)(略)络公开竞价事项。
(二)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义务
1.保密及正当使用义务
重整意向投资人对参与重整意向投资工作期间获得任何信息、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略)管理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且应当在重整意向投资工作需要范围内正当使用相关信息、材料;
2.(略)签订《兜底投资协议》,并履行相关义务;
3.(略)进行重整意向投资报名、调查、签订相关协议等参与全部事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
4.其他依据本公告、保密承诺函约定及重整意向投资人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重整意向投资人违反义务的不利后果
1.如重整意向投资人违反本公告、保密承诺函中明确的任何义务,(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2.(略)造成损失的重整意向投资人,(略)(略)络公开竞价活动。
五、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一)报名保证金的没收
1.兜底重整意向投资人未依据“兜底投资协议”约定,(略)(略)络公开竞价活动的;
2.(略)招募重整投资人活动,(略)造成严重损失的;
3.其他经管理人报法院同意后决定没收报名保证金的情形。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在不存在本招募公告明确的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的情形下:
1.(略)管理人(报法院同意)协商同意,可以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
2.(略)(略)络公开竞价活动被取消或无法正常推进的,报法院同意可以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
(三)报名保证金的转化
(略)(略)络公开竞价公告后,兜底重整意向投资人已(略)络公开竞价保证金。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债权申报审查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最终数据应以法院裁定的债权表为准。
(二)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重整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
(四)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五)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重整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六)管理人在组织招募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过程中全程接受法院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案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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