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26日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
(略)公开拍卖罚没资产:1、睢县凤城街道办事处凤栖苑一期安置门面房2间(睢县城郊乡锦绣大道凤栖苑2幢6号铺和2幢7号铺);2、海南
(略)。标的概况如下:
(略)
坐落
(略)
建筑面积约(㎡)
单位:
(略)
用途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睢县凤城街道办事处凤栖苑一期安置门面房2间(睢县城郊乡锦绣大道凤栖苑2幢6号铺和2幢7号铺);
第
(略)号、
第
(略)号,无证
409.22
平方米
商业用房
201.91
11
2
海南
(略)。
无证
1
套
成套住宅
30
3
保证金:详见上面表格中保证金。
交纳方式:
(略)
交纳及到账日期:2024年1月19日9时至2024年1月25日17时
拍卖方式:
(略)
注意事项:
1.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
(略)注册的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若能转移过户时,办理过程中所需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委托方承担的一切税费)。自证据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所需税费(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交易费、土地出让金、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3.在标的展示期内,竞买人可自行对拟竞买标的进行了解,现场勘察,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数量与质量、
(略)上发布的图片等方面进行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并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还可能存在拍卖人未知的瑕疵,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现有和潜在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所有瑕疵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拍卖预展时间内,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其瑕疵情况,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睢县凤城街道办事处凤栖苑一期安置门面房2间(睢县城郊乡锦绣大道凤栖苑2幢6号铺和2幢7号铺)。因凤栖
(略)土地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5.海南
(略)。位
(略)镜湖村,右邻吉训腾坑塘,自建房,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权证书;该房屋按套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再因面积误差进行多退少补。该房屋无不动产权证,也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过(入)户手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能提供相关竞买证明(即《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拍卖合同》复印件)。受身份约束或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此拍卖标的。一切被征用、拆除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慎重考虑参拍!
6.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竞买须知,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有意者,请于2024年1月25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不允许通过以下方式:
(略)
展示时间、地点:
(略)
(略)电话:
(略)
(略)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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