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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江西省赣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发布日期:2024-01-19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X2023CQ00101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略)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延期处理方式:(略)
项目简介:(略)100%股权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略)管理局物资储运总站认缴额800万元,实缴额80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100%。2.(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寰宇评报字(2023)第Z2270号)。3.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4.标的企业具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6月10日过期。5.标的企业有账外备查登记债权35万元,评估中已按其他流动资产确定了收益,受让方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6.标的企业承接的南昌轨道项目存在未决事宜,评估中已按其他收入确定了20万元的收益,受让方需无条件配合完成该项目的最终结算支付等一系列事项,最终收入以实际结算支付为准,存在一定的风险。7.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略)、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报名及交纳保证金之后,即视为已充分知悉标的企业所有风险,对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均全面了解、接受,保证不再以前述情形、审计报告及转让方已披露的任意信息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受让方不得以自身及标的企业的名义向转让方主张债权债务的权利。本条内容将写入股权转让合同,有意参与竞买主体对此接受并理解。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略)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5.【(略)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7.【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8.【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略)络竞价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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