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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平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年)》的批复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1-19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拟建项目
更新时间:2024/01/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三平省级风景(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平省级风景(略)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三平省级风景(略)规划总面积23.81平方公里,其中核(略)面积8.49平方公里。
  二、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风景(略)条例》《福建省风景(略)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三平寺等人文景观资源以及百丈岩、三平湖等自然景观资源,加强三平寺、三平湖及(略)域风貌管控,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三、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衔接,妥善处理好风景(略)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风景(略)内建设活动,符合风景(略)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维护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建设项目涉及用地用林的,要依法依规报批。同时,要完善风景(略)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略)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略)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略)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风景(略)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三平省级风景(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省林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总体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和风景(略)管理机构公布,并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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