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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辽AK1J73艾力绅DHW6499R9HEV小型普通客车(不含车牌)(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发布日期:2024-01-23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8日10时至2024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辽AK1J73艾力绅DHW6499R9HEV小型普通客车(不含车牌)
注册日期:2021年7月21日;
起拍价:14.61488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倍数)。
标的物存放地:彩北原警校院内
特别提醒:
1、(略)
2、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违章、年检、保险情况请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如有违章处理、年检、过户、单证补换、保险、相应罚款及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由买受人负责补办并承担全部费用。如车辆停放需要费用,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上述具体费用请买受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3、过户、档案、落户是否有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咨询落户地、提(略)车管所,请竞买人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
4、拍卖对象的范围以评估报告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亲自实地看样,了解车辆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责任自负。
5、标的物涉及好坏新旧等程度,均已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自行负责。
6、法院不负责标的物出现过大修、重大事故以及是水泡、火烧车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以上情况。
7、拍卖标的物以物品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标的的附件、零配件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品质、质量、数量、(略)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担保责任。
8、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9、标的物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书及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车辆现状的认可。
10、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当地车管所及竞买人落户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限牌规定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非本地户籍的竞买人请自行向本地车管所及过户地的车管所,咨询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11、标的物成交后涉及转移登记(过户)情况及税费金额,请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仔细核实,谨慎参与竞买。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车辆现状及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过户手续,并凭相关税费凭据原件至本院进行申请垫付费用结算。逾期不缴纳、不申请或因标的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过户)等原因无法缴纳,不予办理退税费手续。
12、如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滞纳金等)、补办证件等情形,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略)安排)。
(略)咨询电话:(略)
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9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略)及线下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法院、线下辅助机构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是依据标的物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和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
2、动产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存在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标的因长期停止使用而没有保养,可能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上述动产在买受人竞得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搬离、运输动产的有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其已对动产的相应情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有关风险。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并要求本院退回已缴纳的购买款。
3、法院、(略)及线下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功能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仅限于标的的本身,请竞买人仔细察看标的现状,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
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6、在转移登记(过户)过程中因疫情防控、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过户的,待上述情况解除后办理。
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转移登记(过户)、不能取得车辆登记证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7、拍卖标的的现状以交接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违章、罚款、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转移等相关法律责任。
8、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质量、(略)等相关信息与《评估报告书》及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不符,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纠纷和移交、办证过户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法院、线下辅助机构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具体手续及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略)
标的如涉及违法、违章、逾期年检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略)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一、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承办法官电话:(略)赵法官
(略)咨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辽宁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117000
(略)址:(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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