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精神,
(略)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
(略)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接到《通知》后,
(略)加强配合,共同抓好落实。主要针对
(略)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专项整治工作分为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六个阶段。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治突出问题。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根据
(略)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抽取代理机构:
(略)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政府采购监管基础。坚持以治促改,明确重点,精准靶向,完善行业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做好日常防范工作,推进
(略)政府采购监管基础更牢更实。坚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推进
(略)(略)络更细更密。坚持抓常、抓长,完善监管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发挥整治的重要抓手作用,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早曝光”,强化震慑效应,推动
(略)政府
(略)场秩序更加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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