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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1-25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略)商务金融局,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为规范拍卖经营行为,加强拍卖监督管理,促(略)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将于2024年1月25日至4月26日开展2023年度核查(以下简称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一)自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营业时间满6个月(略)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拍卖企业”)。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核查结果合格且无违法违规处罚的企业可列为“免检”企业(企业需提出核查申请,上传2023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二)2023年7月1日后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企业不参加本次核查,只需按时完成月度数据报送。
二、核查内容(一)拍卖企业设立变更情况1.拍卖企业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包括具备企业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经营场所等设立条件。2.拍卖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略)
三、核查材料(一)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在本拍卖企业注册的全部拍卖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和2023、2024年度有效期内《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四)2023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根据企业在“(略)”填报月报数据自动生成)。(五)按202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提交一份完整清晰的拍卖会公告或增值税税款缴款书复印件,(略)址的截图页面。(六)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拍卖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略)(注:(略)办,系统中上传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略)址:http://(略))。材料如有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核查方式:(略)
五、核查结果处理(一)拍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为年度核查不合格:1.报送的年度核查材料不合格;2.(略)(略)报送企业经营情况或填报内容不属实;3.不符合所批准的经营方式:(略)
六、有关要求(一)各拍卖企业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度核查材料,逾期不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拍卖经营资格,列为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二)负责核查的工作人员要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随时要求企业补正和说明。有疑问的要深入进行核查或深入企业现场核查,切实把年度核查作为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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