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2024-2025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1-25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1/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ZYPT(略)
项目所(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公安局宁河分局(略)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略),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公安局宁河分局(略)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公安局宁河分局(略)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公安局宁河分局(略)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