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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赣0322强清1号清算报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1-27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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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清算工作报告
(略)人民法院:
(略)各债权人及股东:
(略)决定书,(略)(以下简称“廊坊亿丰”)、(略)佳诚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诚君源”)、(略)组成萍乡亿丰清算组,(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制作了《(略)债务清偿方案》并经2023年12月20日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于2023年12月27日经(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清算组按照债务清偿方案已进行清偿,现将强制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萍乡亿丰成立于2016年10月25日,营业期限为2016年10月25日至长期,注册地址:(略)
萍乡亿丰股东的出资情况:注册资本为7500.00万元,其中廊坊亿丰出资5000.00万元,实缴5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佳诚君源出资2500.00万元(实缴实收资本2500.00万元,资本公积7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
萍乡亿丰目前无员工。
二、清算组执行职务的具体情况
(一)清算组准备工作
1.组建清算组团队。接受指定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后,(略)抽取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2名工作人员参与清算,廊坊亿丰、佳诚君源各指派2名律师组成清算组团队。
2.建章立制。为保证强制清算工作顺利进行,防范相关风险,清算组拟定了《清算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3.刻制清算组印章、开立账户。清算组2023年8月18日已完成清算组印章刻制并备案,并开设清算组账户。
(二)清算组接管债务人情况
1.联系法定代表人。清算组接受指定后,通过阅卷及工商调档获知单位:(略)
2.现场走访及接管情况。清算组前往了萍乡亿丰注册地址:(略)
(三)清算组尽职调查情况
接受指定担任清算组后,清算组主要完成以下调查工作:
1.从(略)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了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变更登记情况、设立申请、历史章程及相应变更事项附件。
2.(略)查询债务人名下房产及土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萍乡亿丰名下有土地信息。
3.向(略)车辆管理所查询债务人名下登记的车辆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萍乡亿丰无车辆。
4.向(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文书并查询企业和职工社保信息。经查询,萍乡亿丰不欠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医保。
5.(略)送达文书并查询债务人名下住房公积金缴费情况,经查询,萍乡亿丰不存在欠缴公积金。
6.前往税务机关送达文书并调查,萍乡亿丰存在欠缴税款。
7.向开户银行送达文书并查询余额。
8.(略)站查询债务人名下注册商标。经查,萍乡亿丰名下无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9.对外投资情况。清算组经对债务人工商登记资料审查,(略)上“(略)”和手机“天眼查”APP查询,均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对外投资情况。
10.注册资本金核查。萍乡亿丰注册资本为7500.00万元,均已实缴(其中廊坊亿丰出资5000.00万元,实缴5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佳诚君源出资2500.00万元(实缴实收资本2500.00万元,资本公积7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
11.劳动债权调查情况。
由于萍乡亿丰早已停产无职工,(略)门卫处张贴《(略)强制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以及在《(略)》公告查找职工债权人、(略)打印职工社保缴费明细。
(四)债权申报、登记、审查情况
1.通知已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清算组接管到财务资料,通过往来余额表,(略)(略)(略)络公开信息查询已知债权人,向各已知债权人送达(2023)赣032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2023)赣0322强清1号决定书、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人联系地址:(略)
2.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2023年8月18日,(略)(略).cn/)及江(略)报上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期限截至2023年10月7日。
3.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
详见四、公司的负债情况。
4.职工债权审核公示
清算组张贴公示职工债权,截止2023年12月13日,未有职工债权人提出书面异议,未发现萍乡亿丰存在职工债权。
(五)债务催收
清算组就萍乡亿丰债务人欠债开展催收工作:
1、向萍乡亿丰债务人企业发出《催款函》,核对债务,催收欠款;
2、(略)(已进入法院破产程序)以外的其他债务人单位:(略)
3.(略)公布的债务人企业执行案件的情况;
4、(略)破产管理人发出问询《函》,(略)破产案件进行实质性合并。
5.清算组分四组分别前往债务人企业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与被调查单位:(略)
三、公司的财产情况
(一)资金及银行账户经清算组核查及催收应收款项后,截至2024年1月10日,清算组银行账户及萍乡亿丰银行账户收款合计为人民币2,706,858.81元(含萍乡亿丰银行账户余额1,746.05元及不可分配金额(代收租赁押金)35万元)。
(二)应收债权
清算组经调查,(略)应收债权难以追收,经征询双方股东意见同意放弃该债权,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全票表决同意放弃该项债权,故应收债权可供分配金额为0元。
(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
经清算组核查,萍乡亿丰无车辆,账面存在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实物为厂房等建筑物并已经全部出租。厂房的账面净值为9,346.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181.19万元,在建工程2,167.67万元,无形资产(土地)997.26万元。
(略)代表(略)政府已经向清算组提出收回土地,经征询双方股东意见、清算组会议表决及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一致同意(略)政府根据《(略)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书》(略)土地。
对于地上建筑物,(略)评估企业资产,评估结论为: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8日,(略)的房屋建(构)筑物(不含土地)评估值为8,714.4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仟柒佰壹拾肆万肆仟元整。
截至2023年12月19日,清算组收到(略)审定的房屋建(构)筑物(不含土地)评估金额为8,714.40万元。
四、公司的负债情况
1、萍乡亿丰的社保及职工债权情况
(略)查询了萍乡亿丰社保、税费和公积金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欠缴社保、税费和公积金情况。
经核实,萍乡亿丰未欠缴社保和公积金,清算组于2023年9月27日在萍乡亿丰厂门口已贴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10月13日止,期满无职工申报。
2、债权申报与审核
经清算组审核后,萍乡亿丰的债权如下:
(1)优先债权为税收债权,金额为:940,633.10元。
(2)普通债权(含担保债权)
清算组审核和协调,(略)与清算组签订《补充协议》,撤回了债权申报。(略)清洁租赁事宜,退出租赁厂房,撤回了债权申报。(略)佳诚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略)(以下简称佳诚旅游)承接,并经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略)(略)(略)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含补充债权申报)共4户债权人的申报普通债权金额共计137,064,516.98元。该债权金额已经债权人会议确认为无异议债权,并经法院裁定确认。
3、共益债务
(略)未到期的租赁合同,(略)已到期合同产生的相关的税费,暂估金额为17万元。
4、清算费用158万元
(1)案件受理费
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萍乡亿丰现有财产总额约8930万元为计算基数,超过3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本案受理费为30万元。
(2)聘请评估机构费用
为评估萍乡亿丰的地上建筑物价值,清算组通过邀标,(略)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费用为13万元。
(3)管理人报酬
机构管理人报酬为115万元(含清算组人员差旅费及工作办公费用)。
五、清偿债务实施
1、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主要支付的是经与税务局清算流转税金额为52,716.56元,清算组已实施银行存款转账支付。其次2024年1月24日,银行账户发生数字证明使用费扣款80元。
2、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158万元,清算组已实施银行存款转账支付。清算组在支付完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及移交资产后,清算组及萍乡亿丰银行存款的余额,实施银行转账支付给佳诚旅游。
3、债权清偿
截至2024年1月11日,佳诚旅游以货币资金已代清偿完毕申报债权合计7,829,172.00元,包括:(略)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1,333,172.00元(实际清偿时按1,218,830.59元缴纳)、(略)496,000.00元,(略)6,000,000.00元。
2024年1月24日清算组在(略)财政局、(略)(略)工业园管委会、(略)(略)见证下已将实物资产(房屋建筑物)现场移交给佳诚旅游,由佳诚旅游负责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提存预留费用
清算组提存1万元,作为后期注销工商、银行账户等产生的各项费用。
5、再分配
如后期注销清算组银行存款账户及萍乡亿丰银行存款账户时有余额,将分配给佳诚旅游偿还未清偿的债务,如仍有剩余,则向股东分配。
以上为萍乡亿丰强制清算报告内容,(略)亿丰强制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将持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法律文书前往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萍乡亿丰的注销登记。


(略)清算组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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