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为贯彻落实《
(略)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深度应用,促
(略)建筑行业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现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及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
(略)域(含深汕特别
(略))内新开工,对工程项目质量标准要求高,在项目设计单阶段或设计-施工多阶段应用BIM技术,预期效益显著的建筑工程
(略)轨道交通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略)
1.由建设单位:
(略)
2.在中国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略)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二)申报项目条件
1.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略)
3.申报项目试点应用BIM技术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
(略)相关标准。
4.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用BIM技术提高项目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优化设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精确算量、节约资源、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将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5.项目申报的BIM应用预期成果原则上应在2年内(2024年12月前)完成。
6.同一申报单位:
(略)
7.政府投资项目应试点应用国产化BIM软件。
三、申报材料
(一)《2023—2024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2023—2024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三)《2023—2024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简称《联合申报说明》),详见附件3。
四、项目申报和管理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
(略)
(二)项目遴选和公布。市住房建设局
(略)BIM促进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
(略)BIM试点示范项目,
(略)站予以公布。
(三)过程管理。市BIM促进会组织专家对列入BIM试点示范名单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阶段性评估,申报单位:
(略)
(四)成果验收。列入BIM试点示范名单的项目应两年内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全部计划内容,申报单位:
(略)
五、其他事项
(一)通过最终成果验收的BIM试点示范项目,符合示范要求且具有良好效益的,可按照《
(略)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择优给予扶持。
(二)项目申报、遴选、过程管理和成果验收,均不收取项目申报单位:
(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2.2023—2024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3.2023—2024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
4.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验收表
(略)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
(略)
1:
(略)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
2:
(略)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x
3:
(略)年度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doc
4:
(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验收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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