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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红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北路303、305号厂房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发布日期:2024-01-23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是福建龙溪轴承(集团)(略)的权属企业,根据《关于下放国有资产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国资发改〔2017〕57号)《(略))和福建龙溪轴承(集团)(略)资产租赁承包相关的制度要求,(略)拟对所属厂房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略)662㎡,店面三间共115㎡)。出租标的物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环保相关要求的行业。承租方不得转租他用,承租方生产经营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合法证照,依法纳税。
二、租金及年限
1.租赁年限:两年零五个月,2024年2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租金:按实际中标单价计算金额,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预交租赁保证金(三个月房屋租金),每一季度交纳一次租金,先交后用。厂房租金每年按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3%。
3.比选标底:
a.标准厂房含税月租金不低于13元/平方米。
b.简易厂房、(略)含税月租金不低于7元/平方米。
c.店面含税月租金不低于40元/平方米。
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略)
三、投标保证金
(略)、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及个人报价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期间不予计算利息。(略)、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安全生产保证金,(略)、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
四、招标要求
1.租赁期内若该租赁物被政府征收或福建龙溪轴承(集团)(略)须使用该租赁物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2.承租方若出现违反与《厂房租赁合同》一并签订的《厂房租赁安全环保协议书》中约定的安全环保问题,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略)本次出租标的只能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环保相关要求的行业,不得作为他用,不得转包或分包,同时承租从事行业应根据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地办理各项环评。
五、投标须知
1.投标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略)、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参与招租,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可参与投标,(略)发生过诉讼的企业和个人不可参与投标。报名时个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持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方须在自出租方发布招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标书。(略)(略)领取邀请函及现场实地了解租赁场地的状况。
3.投标文件寄送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清算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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