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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债发行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2-01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境外债发行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略)(略)N035BH)
项目所(略):河南省一、(略)境外债发行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境外债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发行人及承销商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本次拟申报和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等值(含5亿美元)债券,包括不限于美元债、点心债等,以监管机构批准金额为准,拟采用分期发行。此外,须注意招标人:(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公告日期为准)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显示项目基本信息。(证明材料为发行通函相关页面复印件或彭博截图或其他专业数据库截图
等)。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能力。
(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列入中国制裁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均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单位:(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公告日期为准)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显示项目基本信息。(证明材料为发行通函相关页面复印件或彭博截图或其他专业数据库截图等)。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能力。
(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列入中国制裁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均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
式自拟)3.4其他要求:单位:(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公告日期为准)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显示项目基本信息。(证明材料为发行通函相关页面复印件、彭博截图或其他专业数据库截图或法律服务合同等)。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能力。
(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列入中国制裁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均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单位:(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公告日期为准)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显示项目基本信息。(证明材料为发行通函相关页面复印件、彭博截图或其他专业数据库截图或法律服务合同等)。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能力。
(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列入中国制裁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均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单位:(略)
(3)考虑到招标人:(略)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具有为招标人:(略)
3.4其他要求: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网站首页中点击投标人登陆→导航菜单→投标人业务管理→投标人报名→查询本招标项目→点击报名→公司结合报名资料审核→审核通过/不通过(审核通过可缴纳标书费;审核不通过(我们会回复邮件请登录注册邮箱:(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一标段:(略)境外债发行发行人境外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招标范围:(略)境外债发行境外法律服务,代表发行人担(略)代理人,并开展境外债注册发行募集说明书撰写、协助完成尽职调查、起草及审阅交易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境外债发行相关业务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二标段:(略)境外债发行承销商境外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招标范围:(略)境外债发行境外法律服务,代表承销商开展境外债注册发行尽职调查、起草及审阅交易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境外债发行相关业务服务,同时承担信托人律师角色,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三标段:(略)境外债发行发行人境内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招标范围:(略)境外债发行境内法律服务,为发行人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外债额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本次债券中国法律支持和服务、开展境内法律尽职调查、代表发行人审阅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境外债发行相关业务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四标段:(略)境外债发行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招标范围:(略)境外债发行境内法律服务,为承销商提供本次债券中国法律支持和服务、开展境内法律尽职调查、代表承销商审阅本次债券发行,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五标段:(略)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选聘;
招标范围:(略)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开展项目评级、方案涉及、材料准备、承销组团、发行定价、销售等。
2.6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一至二标段:最高限价14万美元;三至四标段:最高限价17万人民币;五标段:最高限价为0.18%(年化)。在监管机构审批额度内,若发行第二期,一至二标段按照最终中标价格60%,三至四标段按照最终中标价格50%确定法律服务机构费用。
2.7入围服务商数量:一至四标段:1家/标段;五标段5家。
2.8服务期:中标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境外债最终到期之日止。
2.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及二标段:3.1资质要求:(1)因本项目涉及境外法律服务工作,因此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境外注册登记文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境外律师执业证书或同类型文件。(投标人以上文件或证书如为外文书就,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公告日期为准)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显示项目基本信息。(证明材料为发行通函相关页面复印件或彭博截图或其他专业数据库截图等)。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能力。
(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列入中国制裁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均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单位:(略)
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及四标段: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律师须具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公告日期为准)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显示项目基本信息。(证明材料为发行通函相关页面复印件、彭博截图或其他专业数据库截图或法律服务合同等)。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能力。
(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列入中国制裁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均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其他要求:单位:(略)
五标段:3.1资质要求:(1)因本项目涉及境外服务工作,因此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境外机构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境外注册登记文件,并有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许可及相关业务资质。
(3)考虑到招标人:(略)
行项目承销经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发行通函相关页面复印件或彭博截图。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取消投标资格;具有为招标人:(略)
特别说明:因投标人为境外机构,企业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等同法定代表人,但须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没有公章的境外机构,可提供相关说明资料并以亲笔签字代理公章进行签署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息、联系人:(略)
(略)络支付方式:(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略)
(略)2024年2月1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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