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梅
(略)各县(市、区)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
与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四)(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略)梅
(略)各县(市、区)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四)(第三次招标)招标,
(略)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略),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略)
(略)40万元
(略)70万元
(略)69万元
(略)36万元
(略)25万元
(略)28.2万元
(略)25.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
(略)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略)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业绩要求:须提供1份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食材供应及配送类),同类项目业绩认定需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合同内容页、盖章页)或相关订单或票据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原件备查。5、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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