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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兑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股权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1-26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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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1.8%(略):G32024SH(略)微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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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上链存证存证日期2024年01月26日查看上链详情我要报名转让底价:1,000.000000万元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的所(略):广东省(略)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信息披露期满日期:(略)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王凌智联系电话:(略)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略)
注册地(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邱伯华
(略)(内资)
成立时间(略)
注册资本5,555.5555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FTQL29D
经营范围信息与智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略)设计、(略)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网络设备集成、安装与维护;(略)设备的集成、设计及安装;(略)工程的集成、设计与安装。
职工人数96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略)股东名称:(略)
(略)27.9
2深圳白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
3深圳灵犀数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
4中船融资租赁(上海)(略)16.2
5(略)合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3
6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联想(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7深圳鲲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
(略)1.6667
9(略)深高投金圆人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26
10(略)高新投云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087
11其余2位股东0.91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2营业收入4,019.040000
利润总额-1,085.010000净利润-1,085.010000
资产总计13,414.130000负债总计8,327.290000
所有者权益5,086.840000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略)营业收入4,184.810000
利润总额-882.490000净利润-882.490000
资产总计14,747.250000负债总计10,542.900000
所有者权益4,204.95000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略)
核准(备案)(略)
核准备案日期(略)
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略)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1,796.420000-
负债总计7,428.560000-
净资产4,367.(略),0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936.000000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将根据《(略)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略)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2、其余事项,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公示附件。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注册地(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6.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略)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公告中保证金金额设定)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略)
附件附件
(略)名称:(略)
1特别事项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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