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人才公寓经开苑标线标识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略):ZYZH-GC-
(略))
一、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项目名称:
(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现变更为:1、项目名称:
(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单位:
(略)
三、联系方式:
(略)
三、联系方式: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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