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六包:东什湖生态治理投标邀请函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2-06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邀请招标
更新时间:2024/02/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六包:东什湖生态治理投标邀请函((略)(略)1)
项目所(略):湖北省,(略)一、招标条件本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六包:东什湖生态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东什湖生态治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六包:东什湖生态治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第六包:东什湖生态治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外投标人需提供该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许可;国内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工商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7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
(3)投标人应至少(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投标人目前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并表明其未来长期的盈利能力。(5)投标人应提供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至少是分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3个月之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表明其信誉状况和信贷额度不低于其投标价的2倍。
(6)投标人除应做出其他相关承诺外,还应证明其能获得或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无产权负担的不动产、信贷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非任何合同预付款),能够满足针对标的合同的预计为2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的施工现金流要求。
(7)投标人最近3年((略))的最低年平均营业额为12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
(8)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投标人至少在最近5年在施工合同中担任总包商、联合体成
员、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在过去5年里(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作为主承包商、联合体成员、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已令人满意地完成至少3个类似土建工程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淤工程、河湖梳拓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务工程等),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4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业主单位:(略)
(10)投标人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完成过至少1个在中国的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略)政工程项目(以“(略)”上查询到的“竣工备案验收信息”时间为准,附查询截图)。
(11)项目经理:(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略)
项目名称:(略)
(略)已从法国开发署(“法开署”)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第六包:东什湖生态治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略)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第六包:东什湖生态治理(“工程”)的施工和竣工进行密封投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在2024年2月6日至3月1日每天9:30AM-11:30AM;13:30PM-16:30PM(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从位(略)并且附有3,5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的投标保证金。
7.在投标人代表在场时在2024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略)开标。
8.资格标准如下:(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国外投标人需提供该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许可;国内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工商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7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
(3)投标人应至少(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投标人目前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并表明其未来长期的盈利能力。(5)投标人应提供由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至少是分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3个月之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表明其信誉状况和信贷额度不低于其投标价的2倍。
(6)投标人除应做出其他相关承诺外,还应证明其能获得或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无产权负担的不动产、信贷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非任何合同预付款),能够满足针对标的合同的预
计为2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的施工现金流要求。
(7)投标人最近3年((略))的最低年平均营业额为12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
(8)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投标人至少在最近5年在施工合同中担任总包商、联合体成员、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在过去5年里(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作为主承包商、联合体成员、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已令人满意地完成至少3个类似土建工程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淤工程、河湖梳拓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务工程等),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40,000,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欧元(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业主单位:(略)
(10)投标人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完成过至少1个在中国的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略)政工程项目(以“(略)”上查询到的“竣工备案验收信息”时间为准,附查询截图)。
(11)项目经理:(略)
更多详细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