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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处置旧院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2024-02-18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2/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内蒙古(略)教育厅处置旧院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略):NMGZZQ-MY-24001)
项目所(略):内蒙古(略),呼和(略)(略)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略)教育厅处置旧院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0000.00,招标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处置旧院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略)教育厅处置旧院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略)教育厅处置旧院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即,二十二条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略)”等渠道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且有效存续,具备有
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三、获取:(略)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以从电子邮箱:(略)
取磋商文件。
获取:(略)
1.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其他材料
3.1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且有效存续,具备
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
证明:

3.4供应商提供近3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
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略)
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投标
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请各竞标人报名时将以上所有资料提供一份PDF文件(加盖竞标人单位:(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理机构),须注明单位:(略)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htp:/(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略))、(略)
(http:/(略).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人:(略)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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