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执恢542号
本院定于2024年3月25日10时至2024年3月26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四川
(略)商业用房
起拍价:
(略)
保证金:
(略)
加价幅度:
(略)
财产所在位置
现场勘察地址:
(略)
(略)
(略)、
(略)-2
(略)
被执行人李晓云、蒋培芹共同共有;(2023)川01执恢542号
房屋用途
商业服务
实际用途
商业服务
产权证登记面积(㎡)
建筑面积为356.84㎡,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买受人应当接受,以此为由悔拍,本院不予支持)
房屋户型
以实际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
(略)层
5层
(略)栋建筑物总层高
11层
朝向
/
装修
以实际情况为准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房屋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已张贴腾退公告
优先购买权人
暂无主体向本院主张优先购买权
备注
1、截止到2024年1月18日暂未查询到物业费、水、电欠费情况,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负责单位:
(略)
2、本次拍卖财产用作雀家24小时自助棋牌经营使用。
3、请意向竞买人详细阅读【川诺力达评字[2024]第0032号】评估报告。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略)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上述对象的评估价总价为
(略)元。形成的【川诺力达评字[2024]第0032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税、费)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须遵守当地限售限购政策。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4年03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
(略)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
(略)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
(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04月0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强制补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
(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略)
十二、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
(略)拍辅助服务工作,热线电话:
(略)(陈老师)、
(略)。有意者请关注微信:
(略)
京东咨询电话:
(略)
监督电话:
(略)(此号码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略)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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