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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RO型超导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项目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2-20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拟建项目
更新时间:2024/02/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CAPRO(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2
地址:(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CAPRO(略)的销售(含建造)、安装调试及后续的运行维护活动,不包括用户单位:(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辐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生产安装阶段、调试运行阶段。项目涉及到的辐射工作场所有两类,分为中科离子场所和用户使用场所。(略)调试阶段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合理划分(略)均设置迷道,门-机/源联锁和急停按钮等多重冗余的辐射安全联锁,对人员采取控制时间、增长距离和增加个人防护等手段。联合以上措施,场所的辐射水平、工作人员及公众受照剂量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放射性废气:(略)运行期间将产生感生放射性气体,其主要放射性核素为13N、15O、11C和41Ar。本项目典型设计采用新风-(略),加速器运行时,屏蔽机房内保持4次/h的通风频率等措施,3个排气口最大落地浓度点均为175m,因空气吸入内照射和空气浸没外照射造成的公众年剂量贡献最大值为4.53E-03mSv/a,低于本项目剂量管理约束值(即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mSv/a),对周边公众影响是极其轻微的。
3、放射性废液: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废液主要是活化的冷却水。去离子水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形成的放射性核素中除7Be、3H外,其余核素的半衰期都低于20.39min,放置4h后可自行衰变至较低水平,影响可以忽略。正常运行情况下,(略)循环不排放,只是在设备检修或发生冷却水泄漏事故的情况下才需要排放。用户单位:(略)
4.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加速器运行、维修和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活化元器件、废冷却水过滤滤芯及离子交换树脂及其它耗材,年产生量不超过75kg,预计不超过0.5m3。放射性固体(略)中取出,根据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并参照《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GB(略))相关要求,分类暂存于放射性废物暂存室,并做好后续处理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略)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方式:(略)
四、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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