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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洪山桥头)21号洪山客运站主站房部分场所房产招租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2-21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略)洪山客运站主站房部分场所房产招租。租赁期限至2029年2月28日,第1、2年每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略),自第3年起(含第3年)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租金按月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3倍。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略),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地类(用途):汽车站,使用权类型:划拨。租赁标的总面积约3008.51平方米(第一层405.55平方米,第四层1208.07平方米,第五层1394.89平方米),钢混结构。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4年2月28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设施、设备不齐,无电梯;产权性质非商业用途(产权证登记:“其他房产”);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无消防验收合格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行租赁合同等。
(2)租赁场所一层钢架结构为原承租方自行搭盖,若原承租方未成交,该钢架结构拆除。
(3)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但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略)(略)内无不良信誉记录。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水电费及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缴交。
2、《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
3、承租方搭建门店招牌,需上报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承租方享有3个月免租装修期。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略)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7:00。
(略)获取:(略)
九、咨询电话:(略)5、(略)(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附:项目基本信息
(略)QT(略)
(略)洪山客运站主站房部分场所房产招租
挂牌价11.68万元
保证金6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2024/2/21
挂牌结束日期2024/3/12
是否延牌否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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