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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伦掌镇第一初级中学1、2号宿舍楼及餐厅维修加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及餐厅维修加固工程评标结果
公示
((略):GC-(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2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略)及餐厅维修加固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略),投标报价:94.916828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略),投标报价:95.446693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王宇豫(略)2;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范磊豫(略)1437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略)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其他
(略)(略)第一初级中学委托,(略)
伦掌镇第一初级中学1、2(略)及餐厅维修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
(略)二楼开标二厅准时
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略)GC-(略)第一名第二名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211883M(略)106935K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元)949168.28元954466.93元
项目建造师(经理:(略)
质量目标合格合格
控制价(元)(略).14元
工期(日历天)90日历天9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略)
(略)单位:(略)
(略)王宇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
(略)2
(略)范磊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豫(略)14373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略)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略)(略)(略)(略)(略)改造安置房项目地下车库及人
(略)(略)
安丰乡卫生院“(略)”项目(二次)施工(略)卫生院
(略)
(略).21元
(略)(略)配套工程项目
(略)人民政府
投标人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略)
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略)
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2022.03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无无
2
(略)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无无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2022年度(略)建筑业先进企业
(略)建筑业协会
(略)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协会
2022年度(略)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略)建筑业协会
(略)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协会
2022年度(略)建筑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略)建筑业协会
(略)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协会2023.03
2023.03
2023.03
投标人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略)
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略)
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2022.03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无无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略)
410
投标单位:(略)
废标原因
(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授权委托人和专职安全员2023年1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不否合招标文件要求
授权委托人提供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授权委托人的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信誉标)评分情况
(略)单位:(略)
(略)55555
(略)55555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略)单位:(略)
(略)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
(略)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现场考评分情况
(略)单位:(略)
(略)(略)
(略)(略)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略)单位:(略)
(略)(略)
(略)(略)
八、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略)》《(略)》《(略)(略)公共资源交
(略)网》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7日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略)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略)
人的名称:(略)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94223K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十二、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人:(略)
郭洪玮(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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