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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澄清及修改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2-23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专项工程澄清及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专项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2月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3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略)(1)条款:“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操作证((略)A证)得4分,本项最多计4分,未提供不计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装饰装修、电气、暖通和给排水、弱电等专业,相关的售后服务人员工种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焊工、电工、高处作业、压力容器操作、起重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此处要求售后服务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职称证书和A证,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中要求PVC地板和橡胶地板需为同一品牌,经询问厂家,仅阿姆斯壮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且此项目已被其他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给我司提供资料,该条具有指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答复:招标人:(略)
问题3:此项目UPS的推荐品牌为:雷迪司、山特、禾崎,经询问厂家,仅雷迪司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且此项目已被其他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给我司提供资料,该条具有指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答复:招标人:(略)
问题4:此项目医用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的推荐品牌为:顿汉布什、广东申菱、广州同方瑞风;经询问厂家,仅顿汉布什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且此项目已被其他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给我司提供资料,该条具有指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答复:招标人:(略)
问题5:招标文件第189页要求“2.医气终端阀芯采用螺纹硬密封方式:(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第189页要求“3.气体终端底座与接气短管部分为一体铸造加工成型,没有任何焊接部位,杜绝焊接点漏气现象。”,根据YY0801.1-2010《(略)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标准第(略)条“(略)(略)的连接,(略)的连接应设计和制造成永久式的(如铜焊或焊接方式:(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第189页表格第1条要求“医气终端安全性结构、压力、泄漏、压降和洁净度的检测,符合YY0801.1-2010《(略)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和YY0801.1-2010《(略)终端第2部分:(略)气体净化的终端》基本性能的要求,(略)出具的检测报告。”,此处要求提供同时符合YY0801.1-2010《(略)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和YY0801.1-2010《(略)终端第2部分:(略)气体净化的终端》两个标准的检测报告,而一般检测机构仅会依据其中一个标准进行检测,合格后出具符合该标准的检测报告,此处要求提供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检测报告应为某一厂家独有,具有指向性,且通过YY0801.1标准检测的产品,即为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故建议将此条修改为“医气终端符合YY0801.1-2010《(略)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或YY0801.1-2010《(略)终端第2部分:(略)气体净化的终端》基本性能的要求,(略)出具的检测报告”。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第189页第2条要求“医气终端底座与插座结合处具有防错插结构功能的检测,符合YY0801.1-2010《(略)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3.2项和(略)项的要求,(略)出具的检测报告。”,YY0801.1-2010《(略)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3.2项和(略)项要求均是为了确保气体终端的专用性,因此符合其中任意一项规定均是满足功能要求的产品,建议修改为“医气终端底座与插座结合处具有防错插结构功能的检测,符合YY0801.1-2010《(略)终端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3.2项或(略)项的要求,(略)出具的检测报告”。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第190页第3条要求“医气终端组件的密封性能、尺寸、外观的检测,(略)的全项目检测报告。”,此处要求提供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因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不会在每(略)都设立,且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略)出具,因此建议修改为“医气终端组件的密封性能、尺寸、外观的检测,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招标文件第190页第5条要求“医气终端通过欧盟RoHS环保指令认证并出具检测认证报告,通过61materials项目测试,以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而ROHS为欧盟环保认证证书,ROHS认证是电子电气产品进入(略)场强制性办理的标志,医气终端不是电工电子产品,与本项目不符,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第190页第6条要求“医气终端压盖中性盐雾(NSS)测试通过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标准。需提供国家行政职能部门或所授权的第三方机构(CNAS或ilac-MRA)出具的检测报告”,GB/T2423.17-2008是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标准,医气终端压盖不是电工电子产品,与本项目不符,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招标文件第191页、(略)部分及招标图纸设计说明中均要求实验室管道采用BA级316L不锈钢管道,但是招标图纸的平面图上却标注管道为304不锈钢,几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准?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13:招标文件第189至190页对医用气体终端有较多的技术条款要求及检测报告要求,而(略)场咨询,此部分条款仅有捷工品牌可以完全满足,其余品牌均不能完全满足,此部分条款具有指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招标文件第191页要求“3.医疗设备带应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医疗设备带《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结果应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GB(略)《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此处要求提供同时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和GB(略)《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两个标准的检测报告,而一般检测机构仅会依据其中一个标准进行检测,合格后出具符合该标准的检测报告,此处要求提供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检测报告应为某一厂家独有,具有指向性,建议将此条修改为“3.医疗设备带应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医疗设备带《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结果应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或GB(略)《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招标文件第191页要求“4.医疗设备带表面喷漆材质应无腐蚀现象,检验结果应符合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上应有CMA、CNAS、ilac-MRA等实验室认可标识)”,GB/T2423.17-2008是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标准,医疗设备带不是电工电子产品,与本项目不符,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招标文件第191页要求“5.(略)接线采用接线端及防飞溅物措施,机械强度符合国标要求。检验结果应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GB(略)《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计量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上应有CMA、CNAS、ilac-MRA等实验室认可标识)”,此处要求提供同时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和GB(略)《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两个标准的检测报告,而一般检测机构仅会依据其中一个标准进行检测,合格后出具符合该标准的检测报告,此处要求提供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检测报告应为某一厂家独有,具有指向性,且通过GB9706.1-2007或GB(略)标准检测的产品,都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故建议将此条修改为“5.医疗设备带符合国标要求。检验结果应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或GB(略)《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上应有CMA、CNAS、ilac-MRA等实验室认可标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招标文件P189页要求“1)检验科设有二氧化碳、氩气、乙炔三种特殊医用气体,(略)医用气体管道”,但是招标图纸设计说明要求为“氩气、氦气、惰性气体、二氧化碳”,几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18: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招标图纸多处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均以招标清单为准?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19:由于本项目需提供的技术响应资料较多,且临近春节假期投标时间很紧张,设备厂家均已放假,无法配合投标,能否投标时承诺响应参数,中标后提供资料。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略)中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且招标资料中有“招标控制价”详细清单及价格,但因各投标人施工工艺不同,所套定额就会不同,最终明细价就不能做到均低于招标控制价,如“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中单价、合价等。请问此处“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是否仅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及项目投标总价,其余单价及合价仅供参考?
答复:仅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及整个项目最后的投标总价。

问题21: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清单“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中有明细内容,如:编码、名称:(略)
答复:不要求保持一致,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清单“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为组成本次控制价的内容,投标单位:(略)
问题22:招标文件第229页要求“投标报价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另册)格式提供”,但因计价软件中投标报价报表格式与招标控制价报表格式有(略)别,如封面、扉页、汇总表等,请问此要求是否仅指计价软件中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报表一致的部分,不一致的仍按投标报价报表提供?
答复:以软件导出格式为准,建议使用(略)财评推荐软件。

问题23:您好,清单压缩文件里面是空的。
答复:详见(略)专项工程补充公告附件。

二、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修改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投标人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货物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略)(略)(略)(略)(略),且为同一生产厂家)”
修改为:“投标人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货物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略)(略)(略)(略)(略),且为同一生产厂家)”。
修改2:(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略)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略)(1)条款:“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略)
修改为:(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78(略)(或医用净化工程)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项目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壹份(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第2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略)(1)条款修改为“业绩情况: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90(略)(或医用净化工程)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项目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壹份(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注: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略)专项工程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3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澄清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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