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现就“
(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修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作如下调整:
原条款:
(略)
条款名称:
(略)
编列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
(略).65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略).68元,工程建设费
(略).97元)
注: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工程建设费=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设计费外部分)+暂列金额
1.1工程费用控制价:
(略).6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30元,规费
(略).80元,暂估价
(略).00元)
1.2暂估价工程服务费:
(略).00元;甲供材工程服务费:53400.00元;
1.3暂列金额
(略).29元
现修改为:
(略)
条款名称:
(略)
编列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
(略).11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略).12元,工程建设费
(略).99元)
注: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其他:1、工程建设费=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除工程设计费外部分)+暂列金额
1.1工程费用控制价:
(略).6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01元,规费
(略).07元,暂估价
(略).00元)
1.2暂估价工程服务费:
(略).12元;甲供材工程服务费:53400.00元;
1.3暂列金额
(略).27元
2、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
(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技术要求》、《
(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招标品牌备选表》、《
(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基坑支护方案设计》、《
(略)》、《方案资料》、《
(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
(略)(略)同
(略)8、10、12组、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格式”,请投标人使用CA
(略)(
(略))自行下载。以上资料以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的为准。
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8131.81平方米”现修改为“约为83906.63平方米”,《招标文件》涉及总建筑面积均做相应修改。
4、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2024年03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02月26日
(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第01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现就“
(略)(略)同
(略)8、10、12组、高
(略)9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允许:总承包单位:
(略)
答: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11★分包”规定,与“第四章合同条款”通用条款的“
(略)分包约定”并非不一致。“
(略)分包约定”是对“1.11★分包”的细化和完善,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通用条款:“
(略)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工作事项(含设计、釆购、施工、劳务服务、竣工试验等)进行分包。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申请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分包事项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与专用条款:“
(略)分包的确定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对工作事项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专用合同条件未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申请后的14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发包人未能在14天内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但应在分包人确定后通知发包人。”关于时间的约定不一致,是否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答:根据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略)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以及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
(略)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9、其他合同文件。”的约定,请投标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提问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
(略)工程建设费的支付方式:
(略)
答:“建筑物主体封顶”是指单栋主体封顶后可进行本工程第一次进度款支付。详见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计量额=∑封顶单栋建筑物±0.00以上完成的产值+本工程±0.00以下土建工程费用×∑(封顶单栋建筑物±0.00以上建筑面积÷本工程全部建筑物±0.00以上建筑面积)”。
提问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
(略)关于提前支付的约定“承包人若申请提前支付工程款,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进行支付,提前支付的该笔工程款自支付次日开始不再计取后续资金占用时间成本,但提前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融资成本高于资金占用时间成本时,承包人应承担高出部分成本的差额。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其中“发包人融资成本”如何确定?
答:“发包人融资成本”是指支付时筹集这笔工程款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
提问5:在第六章图纸部分其中支护设计初设方案图纸中表明:“南侧外临近待建地块,
(略)喷支护,放坡坡率1:2.0”其中BC
(略)喷支护表示,但图纸中写道:“BC段桩暂按两层地下室预估采用锚拉桩支护”请明确BC段以那种方式:
(略)
答:详见招标补遗文件(01号)。
提问6:根据方案资料“2、技术图纸(平立剖面)地下室平面图”、“3、文本”均显示为一层地下室,但根据“3、支护设计”图纸“BC段桩暂按两层地下室预估”最终方案是否为局部二层地下室?
答:详见招标补遗文件(01号)。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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