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财政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目标,持续抓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改革强支撑
一是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加快实施“
(略)+政府采购”行动,探索构建覆
(略)县三级,集采购活动、
(略)。制定标准统一的预算编制、采购执行、交易和监管业务规则,实现核心业务全覆盖。
(略),采用“所见即所得”“填空式作答”模式,实现业务操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以结构化数据为支撑。以采购需求为统领,将采购文件、投标响应、电子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链条业务需求最大限度转换为结构化数据,初步构建覆盖采购行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业务数据体系,为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支撑。
三是以开放共享为重点。建立采购数据共享接口标准,
(略),
(略)、政务服务、市场监管、金融服务、
(略)系统的数据对接交互,初步构建“1+N”平台体系,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业务验证、业务协同提供支持。
(略)28个,累计交互数据信息近360万条。
二、多措并举增信心
一是足额预留采购份额。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调整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略),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取消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
(略)
三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于适合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项目,要求预算单位:
(略)
四是创新采购信用融资。助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拓展融资增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
三、依法治理提质效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2023年累计通报5类违法情形共34起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领域各方主体法律意识。
二是创新执法模式。坚持靶向补短,创新推动“联合执法”模式,用好用活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协助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同维护政府
(略)场秩序。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政府采购分类检查规则,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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