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云南统一专家库专家持电子聘书参与评标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1-15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修订版《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云发改交易监管规〔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分别为总则、评标专家入库、评标专家抽取、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评标费用标准及支付、法律责任、附则。《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8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据了解,《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15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将原来的省级库和16(略)级子库进行合并,建立全省统一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优质专家资源全省共享。
二是调整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部门。明确省发展改革委为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部门,负责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日常管理、专家动态考核等工作。
三是优化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方式:(略)
四是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信息保密管理。明确除依法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外,任何单位:(略)
五是明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交易场所。根据相关规定明(略)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略)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体现了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是新增三项评标专家入库条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评标专家队伍,提高评标质量,结合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要求,新增评标专家入库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是新增一项重新或补充抽取评标专家情形。为督促评标专家按时参加评标活动,保障评标工作的有序开展,新增“已抽取的评标专家确认参加评标后,迟到60分钟以上的”可以重新或补充抽取评标专家情形。
八是细化评标专家义务。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严肃评标纪律,新增6项评标专家义务:评标前收到电话、信息、邮件或者当面等形式请托,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应当及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不得接受任何单位:(略)
九是新增评标专家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情形。为强化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合格评标专家,优化评标专家资源,新增六类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情形:自愿申请退出的;年满70周岁的;(略)等原因,无法胜任评标工作的;聘期结束后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满足第十八条规定的负面行为积分达到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类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不得再申请聘为评标专家的情形:受刑事处罚、被所在单位:(略)
十是新增评标专家续聘复审环节。为健全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机制,评标专家在聘期到期前30天内,应参加复审,不按要求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十一是调整动态考核内容。为规范评标专家评标现场行为,新增四项扣分情形:无故缺席且未请假的;不按要求佩戴身份标识牌的;未携带个人有效数字证书进入评标室影响正常评标的;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封闭(略)的。
十二是调整评标专家积分考核结果的申诉渠道。为保障评标专家在积分动态考核中的合法权益,调整评标专家积分考核结果的申诉渠道。评标专家对本人积分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标专家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理。
十三是增加线上支付的评标费用支付方式:(略)
十四是评标费支付标准调整为评标费用参考标准。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将原有的评标费支付标准调整为评标费用参考标准,参考标准为:评标时间3小时及以内的,按400元/人/次支付;超过3小时的,按100元/小时/人/次支付,(略)/天/人/次封顶。
十五是调整评标专家法律责任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列明评标专家应受处罚的情形,提高可操作性。
据了解,2023年12月31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在库专家的培训考试及电子聘书颁发工作,2024年1月1日起只抽取取得电子聘书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活动。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