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
(略)(略)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达到土地合同约定的开竣工要求,且按计划完成季度、年度及总投资任务的,对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资助。对超过10亿元的工业投资建设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资助。单家企业累计最高资助1000万元。
根据《
(略)(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六条第(四)项,申报该项资助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
(略);
2.
(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填报;
3.项目总投资达到产业监管协议中约定的投资强度要求;项目开竣工时间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开竣工要求;
4.申报主体每年第四季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下一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项目在建设周期内已达到时序进度;
5.在建项目首次报送投资计划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根据上述要求,现开展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资助企业,于2024年3月15日18:00前将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
(略)@
(略),纸质版请自行保存,待项目资助启动申报时提交。
特此公告。
(略)(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附件1:
(略)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docx附件2:制造业重大项目资助类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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