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
(略)安防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略)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概况:选取1家供应商,提
(略)整体的安防设施方案图纸设计、采购、配送、安装、调试、2年质保及售后等服务。主要类别
(略)及库房监控,围墙监控、报警,
(略)、
(略)、
(略)、
(略)、
(略)机房、传输与综合布线、
(略)等软硬件。最高限价:128万元。
三、需求指标:
(一)经济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3)单位:
(略)
(4)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防施工资质。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交付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算45天。
(2)交货地点:
(略)
(四)质保售后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2年质保。
四、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五、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
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3日。
六、建议、意见反馈方式:
(略)
(一)反馈文件格式。反馈意见必须按照意见反馈材料格式(附件2)的模版,填写意见建议和签字盖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文档。
(二)反馈方式:
(略)
(三)其他事项。
(1)如供应提供意见建议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行为的将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略).cn)上发布。
八、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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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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