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南京市第二医院高压灭菌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2-2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ZC-320100-STGK-G(略)(代理机构:(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13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13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略)
设备名称:(略)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1
高压灭菌器
2台
不接受
(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略),无须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略)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代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略)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略)
(1)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1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5)以汇款方式:(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2、投标人须以公对公形式办理汇款,(略),同时将汇款凭证及相关参与项目信息电邮至(略)@(略),以便我司能及时登记领购信息。
3、购买采购文件款汇款地址:(略)
(1)开户名:(略)
(2)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3)账号:(略)(略)
4、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财库(2004)185号》(节能环保)、《苏财购〔2022〕45号》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电子介质文件1份(载体采用“U盘”,内容包含全套正本投标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投标无效。
6、投标人须通过“信用南京”或“(略)(略),完成投标人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成功后方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打印《(略)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原件随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