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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4015)一批国有土石料网络竞价转让(掌起镇东埠头村东安东)公告须知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2-06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2/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络竞价转让公告
(略):CQ24015
(略)财政局审核批准,受(略)人民政府委托,(略)络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为(略)东埠头村东安东一废(略)大岭脚滑坡治理工程所涉一批国有土石料,约为674635立方米/(略).4吨,其中石料约432632立方米/约(略)吨,宕渣约225540立方米/约496188吨,剥离物约16463立方米/约29633.4吨。底价:7079.26万元,竞价保证金:800万元。
(略)评估,慈地恒欣评报字[2023]第CX033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名时间、方式:(略)
(略)络竞价方式:(略)
(略)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上午9:00至3月11日下午4:30。
(略)址为:(略)https://(略)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略)账户,(略)提示进行竞价登记。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略)521,收款单位:(略)
五、看样时间、地点:(略)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3月12日上午9:30。
七、(略)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出让方:(略)人民政府,(略)
委托代理方:(略)(略)
(略)监督电话:(略)
(略)查阅。
(略)
2024年2月6日
(略)络竞价转让须知
(略):CQ24015
(略)财政局审核批准,受(略)人民政府委托,(略)络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为(略)东埠头村东安东一废(略)大岭脚滑坡治理工程所涉一批国有土石料,约为674635立方米/(略).4吨,其中石料约432632立方米/约(略)吨,宕渣约225540立方米/约496188吨,剥离物约16463立方米/约29633.4吨。根据地质条件和岩性等因素勘查放量存在一定的误差,具体以过磅秤重结果为准。底价:7079.26万元,竞价保证金:800万元。
(略)评估,慈地恒欣评报字[2023]第CX033号。
二、报名须知
1、(略)络竞价方式:(略)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上午9:00至3月11日下午4:30。
3、(略)址:(略)https://(略)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略)账户。
(略)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略)521,收款单位:(略)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略)络报名。
6、(略)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略)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略)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略)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略)或关闭了报价页面,(略)
4、(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略)
6、(略)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略)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略)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1、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的用户,(略)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竞价过程中,(略)发生故障,(略)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3、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略)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略)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略)(略)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略)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略)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一批国有土石料转让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一批国有土石料转让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九、付款及签约
竞得人于2024年3月19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中介服务费及4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略)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略)
九、交割
1、合同签订后,(略)出具的工作联系单到看样现场进行实物交割。
2、项目施工期180天(以实际工期为准),出让方根据工程现场施工进度逐次完成实物交割。
3、项目完成,待所有土石料交割完毕并完成搬运后,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出让的土石料核算并结算出让总价(多退少补),结算单价为成交价/(略).4吨,核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出让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标的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出让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将土石料堆放在施(略)域内指定场地,竞得人应在接到出让方书面清运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搬运。
2、竞得人应按照出让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略)
3、竞得人外运土石料需由出让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略)
4、(略)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所需的人员、工具、相关费用及安全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和承担,且竞得人在搬运时应服从出让方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5、本次出让包括石块破碎、装车、外运等,竞得人自行考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石块破碎、外运应与出让方充分沟通,服从出让方的对于石块破碎、外运及时间要求等。
6、竞得人搬运土石料需符合车辆载重等相关运输规定并办理相关运输手续,(略)、桥梁,如有破坏,须自行开展维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休息,车辆运输不得出现滴、漏、洒现象并须盖布。(略)周边环境情况制定详细运输计划。
7、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交割、或向出让方提出退还或要求补偿,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或按照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8、待土石料全部搬运完毕并完成最终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无扣罚的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竞得人。
十一、违约责任
1、竞得人搬运标的物超过规定时限,每超过一个自然日,出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万元,直至扣完并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出让方与竞得人对已装离的土石料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按实赔偿。
2、竞得人若私自挑选土石料等不服从出让方要求进行搬运的。第一次发现,出让方将给予竞得人警告处罚,并扣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出让方将给予竞得人严重警告处罚并扣除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若连续三次发现,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按实赔偿。
3、若发现不按规定运输造成周边扬尘严重、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损坏、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休息等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略);以上情况发现三次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按实赔偿。运输过程中竞得人不按照规定开展洒水抑尘措施,由出让方代为组织实行,产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竞得人对标的物土石料应及时处置和使用,如无法及时处置使用的,需有合法的堆放场地;如有违规堆放造成土地、环境等破坏行为,第一次发现,出让方将给予竞得人警告处罚,并扣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出让方将给予竞得人严重警告处罚并扣除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若连续三次发现,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按实赔偿。
(略)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略)
(略)
2024年2月6日
合同格式一批国有土石料转让合同
(略):CQ24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略)
注册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略)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权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标的为。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转让标的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权、承租权。
转让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转让方式:(略)
1、转让方式:(略)
2、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小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略)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略)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略)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略)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约定
1、标的成交后,乙方需缴纳_____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待土石料全部搬运完毕并完成最终结算后个工作日内,无扣罚的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交割
1、项目施工期180天(以实际工期为准),甲方根据工程现场施工进度逐次完成实物交割。
2、项目完成,待所有土石料交割完毕并完成搬运后,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出让的土石料核算并结算出让总价(多退少补),结算单价为成交价/(略).4吨,核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将土石料堆放在施(略)域内指定场地,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清运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搬运。
2、乙方应按照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略)
3、乙方外运土石料需由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略)
4、(略)洒水等控制扬尘措施。所需的人员、工具、相关费用及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且乙方在搬运时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5、本次出让包括石块破碎、装车、外运等,乙方自行考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石块破碎、外运应与甲方充分沟通,服从甲方的对于石块破碎、外运及时间要求等。
6、乙方搬运土石料需符合车辆载重等相关运输规定并办理相关运输手续,(略)、桥梁,如有破坏,须自行开展维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休息,车辆运输不得出现滴、漏、洒现象并须盖布。(略)周边环境情况制定详细运输计划
7、乙方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成交后,乙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交割、或向甲方提出退还或要求补偿,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或按照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一批国有土石料转让合同》并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万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
3、乙方搬运标的物超过规定时限,每超过一个自然日,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万元,直至扣完并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对已装离的土石料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4、乙方若私自挑选土石料等不服从甲方要求进行搬运的,第一次发现,甲方将给予乙方警告处罚,并扣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甲方将给予乙方严重警告处罚并扣除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若连续三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5、若发现不按规定运输造成周边扬尘严重、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损坏、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休息等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略);以上情况发现三次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运输过程中乙方不按照规定开展洒水抑尘措施,由甲方代为组织实行,产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对标的物土石料应及时处置和使用,如无法及时处置使用的,需有合法的堆放场地;如有违规堆放造成土地、环境等破坏行为,第一次发现,甲方将给予乙方警告处罚,并扣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甲方将给予乙方严重警告处罚并扣除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若连续三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7、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略)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鉴证方:(略)
2024年月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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